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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30周岁。
(二)学历: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中共正式党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驾驶技术过硬(持有B2或以上驾照)驾驶员,会宣传、会摄像、会写作新闻宣传人员等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驾驶员岗位(男、2人,年龄35岁以下):需持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或2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热爱本职岗位、思想和驾驶技术过硬,责任心强,驾驶员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战斗员岗位(男、4人):需身体素质、协调性良好,具备一定的运动能力,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文员岗位(男女不限、1人):熟悉使用word、office、ppt、等办公软件的应用,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宣传员岗位(男女不限、1人):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专业优先,需要熟练掌握新闻写作、新媒体编辑、摄像摄影等基础业务技能,熟悉使用word、Excel、ppt、photoshop等办公软件的应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前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4225519。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党(团)材料、财务岗位人员需携带职称证、宣传岗位人员需携带能证明有工作经验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党(团)员证不能作为政治面貌证明材料;②本人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4张;③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社区或居委会推荐材料)等,并携带《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每人只限报1个招聘岗位,上报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请报名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资料。
(二)考试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按照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顺序进行,体能测试基本合格方可进入文化测试和面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文化测试2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
经逐步考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政审表(派出所、社区或居委会证明材料)、近1个月内体检表(三甲以上医院)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战斗员岗位工资待遇:1、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根据工作年限定期增资,正式签订合同工资约3000元至4000元(含五险)。
驾驶员岗位工资待遇:1.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根据工作年限定期增资,正式签订合同工资约4000元(含五险)。
文员岗位工资待遇:1、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根据工作年限定期增资。正式签订合同工资约3000元至4000元(含五险)。
宣传员岗位工资待遇:1、无试用期,大队进行全程考核制度,正式签订合同工资约5000元(含五险)。
按照十堰市现行的“五险”政策,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报名考核合格后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的人员经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必须履行完2年合同,否则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对应工资并纳入公民诚信系统。
(二)休息制度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24小时驻勤,从事执勤岗位的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劳务合同起,无特殊情况每周轮休2天,试用期内每周有1天假期;从事文员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参与值班备勤,享受补休,具体由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任务和实际合理安排。
(三)其他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统一参加执勤训练,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竹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