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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堰竹山县教师招聘公告1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竹山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报考学校工作需要;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及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数额学历专业名称备注
幼师A组25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其中学前教育类专业可放宽至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专为学前教育类专业(包含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幼教、公共艺术、舞蹈表演)。限竹山籍
幼师B组25面向社会
7、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竹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不具体到乡镇,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考生应真实填写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因本次招聘均是边远艰苦、紧缺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
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岗位,并将调整计划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8月12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8月12晚予以公布,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人社网》、《竹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4、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须提交加分申请表(见附件)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组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5日,地点:竹山县职业集团技术学校。
3、面试方式: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时限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必考项目:钢琴演奏(自弹自唱,曲目现场抽取)、舞蹈(曲目自备);选考项目一项:考生从讲故事(现场抽取故事选段)、美术作品展示(绘画、手工制作、剪纸)中任选一项。所有考生面试项目安排顺序一致,即:第一项钢琴演奏,第二项舞蹈,第三项为选考项。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224621;县编办:4225343;县教育局: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出或调走。
竹山县人社局竹山县编办竹山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2017年十堰竹山县教师招聘公告2
为加强竹山一中和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竹山一中5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1名。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5名:语文1名、数学2名、美术1名、生物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档案无不良记载,社会实践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
4、学历条件:
报考竹山一中教师须为普通一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教师须为师范类普通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美术学科可以放宽到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除二本限专业对口外,一本及以上学历不限学校类别及专业。(“一本、二本指”:考生当年考入高校时录取的批次)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竹山县2017年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电话:4220153。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后择优拟定为被考核对象。
(三)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委人才办:0719-4223662;县编办:0719-4225343;县人社局:0719-4224621;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聘用学校。
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办竹山县人社局竹山县编办竹山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2018年十堰竹山县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招聘教师26名(其中2017年计划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见附件1: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报名表》。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电话:4220153。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后择优拟定为被考核对象。
(三)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委人才办:0719-4223662;县编办:0719-4225343;县人社局:0719-4224621;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办竹山县人社局竹山县编办竹山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jpg
附件2: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报名表。doc
2018年十堰竹山县教师招聘公告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报考学校工作需要;
5、户籍及年龄:限竹山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注:竹山县本年度农村学校教师招聘计划是172人,面向社会已完成招聘149人,此次23个招聘计划仅面向竹山县户籍。)
6、学历: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其中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中专。
7、岗位及专业要求
幼师A岗:岗位13个,限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幼师B岗:岗位10个,非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
8、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9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下载填写《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现场审核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应真实填写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步提供经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批的《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8月12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当晚予以公布,并在《今日竹山网》公告。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分组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2。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5日,地点:竹山县职业集团技术学校。
3、面试方式: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时限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三项,其中指定项目二项:钢琴演奏(自弹自唱,曲目现场抽取)、舞蹈(曲目自备);自选项目一项:考生从讲故事(现场抽取故事选段)、美术作品展示(绘画、手工制作、剪纸)中任选一项。所有考生面试项目安排顺序一致,即:第一项钢琴演奏,第二项舞蹈,第三项为自选项。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224621;县编办:4225343;县教育局: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2019年十堰竹山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见附件1: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和2019年我县拟聘用尚未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4、我县教育系统辞职或辞退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到竹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07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4220153。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面试,文化课教师的面试方式为讲课,专业技能课教师面试以技能操作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委人才办:0719-4223662;县人才服务中心:0719-4226960;县委编办:0719-4225343;县人社局:0719-4224621;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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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竹山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docx
2.2019竹山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竹山县委人才办、竹山县委编办、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竹山县人社局、竹山县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