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 号)和《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剂、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毕业生 52 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中医医院2020 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一经录用,需立即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午(上午 8:00—11:30、下午 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 65 号门诊四楼)。
三、笔试
(一)笔试总分 100 分。
(二)笔试要求:根据各岗位的特点,侧重于各专业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核(护理专业)
(一)笔试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技能考核。
(二)技能考核总分 100 分。
(三)应聘者随机抽取一个护理操作项目按流程进行操作。
(四)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护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在 7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二)其他专业笔试成绩必须在 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总分 100 分。
(四)护理专业应聘者面试时间在 5 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 2 分钟,抽签答题 3 分钟,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五)其他专业应聘者面试时间在 6 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 2 分钟,抽签答题 2 分钟,面试组现场提问 2 分钟,由面试组专家根据
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的计算
1. 护理专业总成绩为 100 分(笔试占 40%、操作占 30%、面试占30%)。
2.其他专业总成绩为 100 分(笔试占 50%、面试占 5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郧阳区中医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签约与录用
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组织对录用人员的签约工作。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补聘人选。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 :0719-7206681(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 65 号)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2020 年10月21日
附件1:郧阳区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