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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恩施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恩施人事考试网发布恩施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恩施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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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人事考试网发布恩施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恩施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户籍退役军人。 

(二)招聘名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身高168CM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80公斤。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身体有刺青、纹身的;

(8)其他不宜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招聘人员属合同制临时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助、六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四楼人事股408(莲花坝原职高内)。

3、报名时需交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4、联系人:陈忠媛     联系电话:18671833005

(二)资格审查

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由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聘的下步程序。

(三)体能测试(100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县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体能测试由县城管执法局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评判。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宣恩县民族中学运动场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低于3:1的由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

(四)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从县内其他单位或其他县市城管执法局邀请,面试试题及评定标准临时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考生综合成绩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满分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的总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应聘人员折算后的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缺额的,将按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从高到低分依次实行递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岗位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由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宣恩政府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

(七)聘用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城管执法辅助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环卫监察岗位执行。合同到期后,聘用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爱岗敬业、勤于奉献、服从安排的,可以续签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限定宣恩县内户籍,以应聘人员户口薄记载为准。

(2)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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