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潜江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精神,我市拟面向市内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熊口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
张金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
张金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禁考期未满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在潜江市工作任职的在岗村官,其中: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需在村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任职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潜江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原市地税局三楼302)。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潜江市公开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同志组建联合考察组,负责具体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评价等情况;并征求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纪检、公安部门意见,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五、开展体检
(一)对考察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潜江市委组织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三)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潜江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728-6243077
附件:潜江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