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我公司将在房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车一批,新投放车辆的驾驶从业人员将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产生。为保障新投放车辆驾驶员招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驾驶从业人员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房县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出租车行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C1型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3年内无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3)取得十堰市运管局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4)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接受服从公司管理安排;
(5)具备出租汽车驾驶从业经营能力(相应的经济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每户只能承包一辆,禁止承包人承包后转包他人。承包人转包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承包人经营。
2、限制条件
(1)在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单位在册在岗职工、进入失信人员名单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身体有残疾等不适合出租汽车驾驶工作的,不得报名应聘;
(3)肢体外露部位有刺青纹身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
(4)有酒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被计满12分、重大违规经营行为的;年投诉、年事故超过三次或被主管部门记入诚信考核记录的人员;未能依法依规通过出租车驾驶员安全背景核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优先条件
1、原房县恒达出租车汽车公司110名驾驶从业人员,经营期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文明服务、安全生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有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报导弘扬的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先进事迹的,本人申请应聘,符合应聘条件的,经过公示,优先直接聘用。
2、共产党员、退伍军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本人申请应聘,符合应聘条件的,经过公示,优先直接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申请人到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咨询了解招聘事宜及要求,领取申请报名表。
(二)申请人详细阅读申请报名表,认真填写并提供相应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交公司进行初审;申请人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由县运管局和县交投出租车公司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背景核查。
(四)根据相关部门资格复审结果,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分别对合格报名人员及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由县交投出租车公司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 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出租车安全文明驾驶业务学习、交通法规学习,学习结束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人员体检通过后,正式聘为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
四、应聘须知
1、本次招聘以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为招聘主体统一进行,应聘人员应详细咨询了解县交投出租车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和要求,自主慎重进行选择;
2、申请应聘人员必须完全符合规定条件,否则不得报名应聘;
3、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交投出租车公司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内接到反映查证属实或安全背景核查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填写完整的应聘申请报名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居住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3、十堰市运管局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4、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证明;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章的本人就业或职业状况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7、申请人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六、报名安排
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房县运管局二楼
地址:房陵西大道 104号
报名咨询电话:0719--322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