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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精神,现将我市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8月27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2020年度恩施州事
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确定苏深等131名考生参加我市面试前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利川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3、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4、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书。
(二)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资格复审。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
(三)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服务期限、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人社局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市人社局。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市人社局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市人社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市人社局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防疫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资格复审组织部门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资格复审组织部门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面试公告将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并在中国利川网转载,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718—728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