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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研究,确定黄石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职业技能测试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30101、230104、230201、230202、230203、230301、230302、230401、230402、230501共10个职位笔试合格人选162人;因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不足,降低230102、230103、230204、230303、230502、230701等6个职位竞争比例至1:2,确定笔试合格人选30人,共192人参加资格复审。因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取消230205、230601共2个职位的招聘计划。具体名单见《黄石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自岗位的资格审查,请考生到以下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黄石市人民检察院、铁山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230101、230102、230103、230104、230701)的考生到黄石市人民检察院715办公室(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18号)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230201、230202、230203、230204)的考生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08办公室(大冶市金湖大道75号)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230301、230302、230303)的考生到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七楼703会议室(阳新县城东新区环湖西路3号)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230401、230402)的考生到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五楼512办公室(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19号)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230501、230502)的考生到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2楼9212办公室(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643号)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书记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递补达不到竞争比例的,按规定组织调剂。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竞争比例的,除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3.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递补和调剂。
联系电话:0714-6300637
附件:《黄石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