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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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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接下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典型行测试题的解题思路。

1.

《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以上申请人申请均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  )。

A.根据发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B.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C.均不给予行政许可

D.抽签决定许可决定

2.

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使用拉响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其他车辆应给让道,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

A.行政职权

B.行政特权

C.行政优先权

D.行政强制权

3.

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4.

下列行为中,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是(  )。

A.某单位辞退了怀孕的小李

B.某单位招收了一位年满17周岁的未成年女工

C.由于家庭生活困难,老王让自己正在上小学的女儿辍学回家干活

D.某公司未经王女士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其肖像印发在广告画上

5.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它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

B.它是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应诉

C.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在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故本题选B。

2.答案:

解析:

行政优选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的内容主要包括:(1)先行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以不受某些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2)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即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个人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只要没有法律上的特定规定,原则上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题干中的让道是获得社会协助权的体现,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A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但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B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解析:

因为国家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国情,贫富差距还是很大的,只是人们的收入平均值达到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多的家庭很贫困,孩子上完初中后,父母无力供其继续上学,这些初中毕业生只能出来工作(高中开始就不是义务教育了,要交学杂费)。所以国家明文规定,用工单位可以招用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所以某单位招收了一位年满17周岁的未成年女工该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故本题选B。

5.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所以选项D的表述是不准确的。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规定的完整内容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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