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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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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是国家机关单位选拔公务员职业必考的一门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接下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典型行测试题的解题思路。

1.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  )。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2.

2006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值的六十余位工人被迫下井,三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

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

甲、乙、丙三人共同享有一所房屋的所有权,甲占 70%,现在甲想把这间房屋向银行抵押 200 万元,需要(  )。

A.经得乙和丙的同意

B.经得乙或丙一人的同意

C.无处分权利

D.不需经得任何人同意

4.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  ),应当公平。

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B.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C.商业秘密、市场信息

D.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经过(  )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A.1/2

B.1/3

C.1/4

D.1/5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 

(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其中依法履行公职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解析: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指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六修正案对此条做了修正,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单独列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故选D。

3.答案:

解析: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房屋所有权的70%,在《物权法》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范围内,所以甲不需经得任何人同意就可以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答案选D。

4.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条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5.答案: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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