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人事考试网发布鄂州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鄂州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鄂州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9〕22号)精神,鄂城区拟面向区内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7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岗位
从在鄂城区辖区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樊口街道2名,汀祖镇4名,泽林镇1名。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2016年以前选聘大学生村官,需在村任职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需在村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用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以选举结果文件或镇(街道)党(工)委任命文件为准,考核等次以区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18日至8月24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鄂城区委组织部(明塘路70号区政府三楼308室)。联系电话:027-60890612、027-60896017。
4.报名要求。全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个人申请,经镇(街道)党(工)委资格初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填写《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四份),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等到区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结果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通过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或向区纪委监委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核和体检(9月1日至9月9日)
1.考核。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报名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报名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征求意见。对考核合格等次的人选,征求区纪委监委、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
3.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9月10日至9月30日)
1.确定拟聘用人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时,按考核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余人员结合招聘岗位情况进行调剂。
2.拟聘用人选公示。由区委组织部在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鄂城基层党建公众号、考核对象工作单位和招聘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以内)不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严禁造假伪造履历等材料、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泄露考核内容,对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鄂城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