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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生态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8人。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水生态所党委及人事、监察部门的指导下,由长江生态院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招聘岗位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8个,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要求等详见《长江生态院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2018年修订)。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所任岗位的业务技能与政策;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注重效率;
4.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学历层次要求见附件1。
应聘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参加相关岗位的招聘时,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等不能报考。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江委网站(http://www.cjw.gov.cn)、水生态所网站(http://www.ihe.ac.cn)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和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全年。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完整填写的《长江生态院2020年社会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第(1)至(3)项为报名应聘的必备材料。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编号后请发送至cjst@mail.ihe.ac.cn。邮件名称请规范注明“社会招聘+岗位+学历+姓名”。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长江生态院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水生态所人事处给予相关指导。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
面试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核应聘人员有效证件原件)。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进行计分排序。
对于招聘岗位的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相近的,可由公司结合应聘人员意愿和招聘岗位要求,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在应聘人员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体检
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长江生态院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后确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招聘人员以往的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等。
(七)研究决定
长江生态院按照岗位工作要求,经综合评价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水生态所审批后实施聘用工作。应聘人员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延长该岗位的本次招聘时间至招聘到符合条件人员结束。
(八)公示
在水生态所网站上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劳动关系。由长江生态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福利。应聘人员招聘到岗后,按长江生态院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的招聘岗位,可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或调整录用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
(二)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关注相关电子邮件和网站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生态院承担。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江生态院综合部实施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27-82927307
监督举报电话:027-829278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