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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公告》,因部分考生体检放弃或者不合格,现将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
一、递补、后备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早上8:00以前到十堰市太和医院体检中心集合。
考生个人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 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人事考试院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附件:《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第三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