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1月4日-11月13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专职调解员11人
岗位二:专职调解员11人
岗位三:专职调解员11人
岗位四:专职调解员11人
岗位五:专职调解员6人
岗位六:安置帮教专职社工4人
岗位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人
岗位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权利;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及职责
1、岗位一:专职调解员11人
2、岗位二:专职调解员11人
3、岗位三:专职调解员11人
4、岗位四:专职调解员11人
5、岗位五:专职调解员6人
岗位一至岗位五条件及职责: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街乡、社区(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③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④岗位职责:依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引导、平安创建等相关工作。
6、岗位六:安置帮教专职社工4人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④岗位职责:从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辅助工作。
7、岗位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人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④岗位职责:从事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辅助工作。
8、岗位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人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④岗位职责:从事公共法律服务辅助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2:00,在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本人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武汉市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含张贴相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张贴照片或张贴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4张,底色不限,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初审后,领取准考证。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作笔试安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1月16日,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照分数高低排序。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50分以上(含50分),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同一岗位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予以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所需材料以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的最新公告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合格线)。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资格复审通过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资格复审通过通知单,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通过司法考试的,在折算成绩基础上额外加2分,即: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附加分=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再进行面试加试。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如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主要是全方位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条件及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成绩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此期间,若遇人员中途离职,按岗位条件及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九)薪酬及用工形式
1、薪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由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四、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华中人才网(www.111job.cn)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咨询电话:027-85697237 027-85297225
(请在报名日期工作时间内:8:3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洪山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