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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及《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6个单位9个岗位共11名,其中:高层次人才1名,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条件详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引进条件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通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
2.报名须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件3)提供相应资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请发送至各岗位对应的联系邮箱(见附件1)。
3.报名要求:参加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人才引进期间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引进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引进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安排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进入考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并完成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轮,直到决出第一名。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急需紧缺人才的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高层次人才的体检对象为考察后按1:1比例确定的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一并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考察结束,拟聘人员将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引才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3.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8113
举报电话:0717-6468303
附件:
1.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表
2.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3.资格审查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