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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拟定以下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0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房县在职在编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按照湖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对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急需紧缺、边远艰苦岗位,经县教师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到1:2。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场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学科招聘计划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将该学科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程。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今日房县网、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人社局、市教育部门核准备案。
4、面试。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3223722;县教育局:3109286),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