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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张湾区义务教师招聘35人

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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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精神,经省委编办核准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现将2020年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不含新机制)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张湾区公开招聘35名农村义务教育小学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语文教师12名、数学教师10名、英语教师4名、体育教师4名、音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1名。具体岗位如下:

2020年十堰张湾区义务教师招聘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笔试


  按照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招聘考试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入围初步人选确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并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www.zhangwan.gov.cn)公示。


  2.面试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张湾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及选岗工作方案。面试正式人选名单下发后,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准。


  4.面试。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以讲课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中讲课或说课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www.zhangw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www.zhangwan.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19-8529596(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监督电话:0719-8115529(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股);0719-8528900(张湾区教育局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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