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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竹溪义务教师招聘182人

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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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编办批准、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2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0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2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小学学段共122名(思想品德3名、语文37名、数学45名、英语10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8名、音乐7名、美术4名、科学5名、心理健康1名)。初中学段共60名(思想品德3名、语文18名、数学11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地理3名、历史3名、英语8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具体岗位如下:


  1.竹溪县2020年招聘义务教育小学学段教师岗位及数量(122名)见附件。


  2.竹溪县2020年招聘义务教育初中学段教师岗位及数量(60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聘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义务教育小学(含教学点学校)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学点学校岗位较适合男性),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6.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新机制教师岗位按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竹溪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全省统一组织、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应于笔试


  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暂定2020年8月8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证明材料请于笔试前提供)。


  2.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8日8∶30--11∶5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根据岗位数量和面试情况报请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或调整到报考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其他岗位,并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员。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门核准。


  4.面试。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成绩核算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0719—2726202;县教育局:0719—2731147),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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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聘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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