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宜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区教育系统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8类,共招聘80人。其中,小学语文34人、小学数学19人、小学音乐5人、小学美术5人、小学体育10人、小学信息3人、中学地理2人、中学物理2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岗位及职数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招聘,另一部分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岗位及职数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6月17日9:00至6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伍家岗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生通过关注“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招聘专栏”专区,点击事业单位人事招考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仔细阅读《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名要求
①在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②填写《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于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交至区教育局;
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本次公开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17-6777262/267。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6月17日9:00至6月22日17:00,由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在实施笔试之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0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伍家岗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5),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7月3日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伍家岗区教育局202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准考证打印
7月8日9:00至7月10日24:00,进入伍家岗区事业单位人事招考专区-点击“我的”-我的报考信息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咨询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17-6359959。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1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学、心理学、写作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成绩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监督小组、区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由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考察小组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及地点。查看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为准。考生综合成绩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果报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名单。
3.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拟聘用名单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学历办理转正定级,纳入伍家岗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如拟聘用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并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必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7月3日,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伍家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伍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伍家岗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准备。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专项招聘接受社会监督,政策监督电话:0717-6359959,举报电话:0717-65570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