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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2019年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二、面试地点、时间
1、地点
十堰高级技工学校(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请考生注意安排好出行时间)
2、时间
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7:20前,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达十堰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前集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按照分组指示牌及工作人员引导进行列队,有序进入考生抽签室。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面试考场及考点。
三、面试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所有考生进入面试集合、抽签时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集合点,迟到考生不能入场,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3、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时可不戴口罩,与考场内考官和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距离。
4、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进入考点。考生将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带入考点的,应及时关闭(取消闹钟),并在抽签室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二楼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仍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6、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8、面试结束后,于2020年6月15日左右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9、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19-8654933)。
附件:《2019年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