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专技12级岗位人员1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可认定到专技九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所学专业为植物学专业(植物分类方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有野外植物调查研究经历,掌握植物识别与分类方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植物分类学国际期刊上发表过文章。
三、报名
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专项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材料扫描件(学历书、身份证、开展科学研究经历、发表论文等)发送至邮箱414465709@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7:00。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符合要求者,将通知其参加资料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9:00-17:00,地点在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科普楼二楼会议室(青山区和平大道1240号)。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12:00,地点为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科普楼二楼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过程严格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确定1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联系人: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王艳 电话:86536908
附件列表: 1.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2019年专项选聘生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