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488号令)、《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残疾人招聘工作人员2名。含教师岗位和管理后勤岗位,如某岗位无人报名则2名计划可打通使用,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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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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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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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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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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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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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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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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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教学专业或公共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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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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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后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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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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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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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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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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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 持有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懂电脑知识;
5.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二至四级,具备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正常进行交流、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有一定特长并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并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二路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地铁2号线在宝通寺站B出口步行600米;公交乘723、503到竹苑小区站步行200米。
报名时间:2020年5 月20 日----5月 26 日。
电话:027-87156304邮箱1397084227@qq.com 联系人:董老师
四、 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拟参加应聘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 综合考核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六、 体检
由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 公示、聘用
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学校网站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八、 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执行聘用制人员身份;
(二)聘用期内工资标准: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政策享受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湖北省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真实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liti.com/)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027--87156304
监督电话:027-87156312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