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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常识练习不能掉以轻心

  2020湖北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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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湖北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以下是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2020湖北省考行测申论备考资料,供大家复习。

  1. 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1.【答案】B。解析:《立法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故A、C错误,B正确;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可见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未满18岁或者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75岁一般不适用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本题答案是C。

  4.【答案】C。解析:A、B两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某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项说法错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C。解析:《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B正确,C错误。贾某是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适用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D正确。故本题答案是C。

  6. 甲某因资金短缺向乙某借款5万元,约定年底还款。但是到了年底,甲某没有向乙某还款,经乙某几次索要,甲某都拒绝还款。如果乙某将甲某起诉到法院,乙某有权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法定期间为:

  6.【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

  7.【答案】D。解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故本题选D。

  8.【答案】D。解析: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应用报告,且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故本题答案为D。

  9.【答案】D。解析:AC项不适用于请求批准事项,BD项可用于请求批准事项,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根据题干,某大学与规划局之间为不相隶属关系,应选择函行文。故本题答案为D。

  10.【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包括三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而属于特别法人。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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