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辅助力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远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特警大队辅警10名,因工作岗位需要,本次招聘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1985年5月18日至2000年5月18日之间出生);
6.身高1.70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7.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8.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9.本人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招聘: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点至5月25日下午4点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远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远安县公安局6楼606办公室,联系电话:3828022);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2张及《远安县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准确,电子版打印)现场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2020年5月25日下午4点,由县公安局组织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于5月26日下午5点前电话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为5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5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应变能力等,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体能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县公安局组织工作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报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为进一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过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举报地点设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电话:3828030。
此次招聘工作由远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远安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