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卫健委关于恩施州中心医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是恩施州及周边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保健于一体的三甲医院,湖北硒与人体健康研究院,武汉大学恩施临床学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湖北省三级优秀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两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医院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医疗机构第8名,跻身“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全国地市级医院百强,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排名第一。为满足该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规定,恩施州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31个岗位(见附表1)。
2、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13级(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者,可聘用到相应岗位。)
4、招聘范围:全社会或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及2年择业期内未被招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5、招聘人数:56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20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及相关执业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恩施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从)业资格证,到期未取得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相关证书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至邮箱3609584991@qq.com。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传电子版到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科室:
(1)《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一份;
(3)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执业证书(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须提交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相关征信材料。
(7)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2日到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供健康绿码(“鄂汇办”APP或支付宝)及近一周内的新冠筛查结果,包括:新冠核酸检查和抗体(IgG、IgM)检查结果。不能提供相关检查报告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资格审查:州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5月29日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组织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6月3日至4日。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察方式招聘;硕士研究生采取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总分100分,各占50%权重,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020年6月3日,测试地点在州中心医院科教培训楼,技能操作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进入面试程序,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应聘对象操作考核成绩达到60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4日,根据考生人数设置一个或多个考场,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聘用。
考生测试成绩通过州中心医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es9e.com/:。
(三)组织考察
1.由州卫健委和州中心医院组织2人以上具有丰富经验的干部组成考察组。
2.与拟聘对象所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查阅考生档案、有关资料等方法,详细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结果作为考察资料存档。
(四)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测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州中心医院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并报确定拟聘人选,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招聘规定确定递补拟聘人选。
(六)备案管理。拟聘人选经州中心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州卫健委,州卫健委审核通过后报州人社部门备案。
(七)聘用管理。拟聘人选经公示及审核无异后,州中心医院以州人社局审核批复的聘用资格通知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州中心医院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一经聘用,须与州中心医院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待遇
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聘用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人:雷蕾 宋秀胜 电话:0718-8233449
附:
1、2020年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x
2、2020年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