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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全力服务部队练兵备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荆门市随军家属安置实施办法》(荆退役军人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驻荆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具体详见《2024年荆门市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驻荆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配偶),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荆门市行政区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大厅(荆门市象山大道70号)。
(四)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
1.《荆门市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除签字、签时外,其他信息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2.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另携带电子照片,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大小30K以内;
3.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团以上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驻荆部队随军家属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3)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
(六)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发放。
四、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一)笔试时间、地点、科目
1.时间:11月9日(周六)上午8:30-10:30
2.科目:综合管理类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作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报市人社局核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凭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与军人贡献赋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与军人贡献赋分之和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因考生放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个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六、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军人贡献赋分、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军人赋分、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分别按40%、30%、30%计入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军人贡献赋分占综合成绩的30%,军人贡献赋分统计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根据驻荆部队提供的军人军龄、军衔、功勋荣誉、艰苦边远服役情况评定,并在军队内部公示。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军人贡献赋分+面试总成绩。
(三)考生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用人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公布(http://www.jmrsks.cn),请报考者加强关注。
(二)《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公告涉相关政策规定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岗位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随军家属相关事项,由荆门军分区负责解释。
市人社局:0724-2332968
荆门军分区:0724-6032531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24-2229589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9日
原始标题:荆门市2024年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rsks.cn/?newsId=U000002024102960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