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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堰竹山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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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在我县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县乡事业单位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及县编委研究意见,决定我县事业单位面向在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择优聘用、公开公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2年全省公开招募参加竹山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聘用岗位(待岗位明确后再公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三支一扶”服务期间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自愿留在我县事业单位继续服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专项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县人社局1002办公室,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

3.报名所需资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2张。应聘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真实材料。

4.应聘人员报名时不填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 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周六),考生需在当天上午7:30前进入面试地点集合,8点前考生进入候考室,8:10后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地点:竹山县委党校(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116号)。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岗能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本次面试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本次招聘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公开选岗

依据人岗相适、专业对口的原则,由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可采取自行协商或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服从选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公开选岗、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今日竹山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并按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人员按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4224621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zhushan.cn/p/240808340.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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