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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对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考生94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83名,11名考生缺考。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体检时间半天。
(二)集合地点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应城市汉宜大道50号)一楼大厅,体检对象请于8月13日上午7:30到达集合点,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对象
人员名单见《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2.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携带现金自理(约400元,实际费用以指定体检机构结算为准)。
3.体检对象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4.妊娠期体检对象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延期体检申请报应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备案,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应城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6.体检对象按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7. 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家长或其他人员陪同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三、其他事项
考生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体检对象通过电话联系,不再另发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2-3266275 0712-3237503
附件1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x
附件2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yingcheng.gov.cn/gsgg/1911259.j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