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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来凤县2024年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以下单位且报名合格人员为参加本次资格复审人员。
来凤县中医医院、来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来凤县精神卫生中心、来凤县绿水镇卫生院、来凤县漫水乡民族卫生院、来凤县三胡乡中心卫生院、来凤县旧司镇中心卫生院、来凤县大河镇卫生院、来凤县革勒车镇卫生院、来凤县百福司镇卫生院、来凤县住房保障中心、来凤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来凤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来凤县价格认证中心、来凤县融媒体中心、来凤县文化馆、来凤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中共来凤县委党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中共来凤县委党校(来凤县翔凤镇半边城59号)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4年来凤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出具承诺书)。有国外、境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4.报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要求的,应须提供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住培合格的相关材料(2024年结业的住培人员,需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证明及本人签名捺印的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证),经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研究生学历报考。未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交的,视作放弃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本人出具签字的书面承诺(请考生提前准备),承诺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自愿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拒不出具承诺书的,依据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的记录作放弃资格复审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严格按照《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专业工作年限”等报考条件及“其他”等栏目的要求进行。
2.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测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相关事宜近期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feng.gov.cn/)招考录用板块查看。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8—6287831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