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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天门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天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天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限天门职业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驻天门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天门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合格。
(四)普通话条件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4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将分为两次进行,分别是春季和秋季。
(一)春季认定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7:00—4月22日下午5:00
体检时间:4月8日—4月22日(休息日照常体检)。
现场确认时间:4月23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证书领取时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秋季认定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上午7:00—9月23日下午5:00。
体检时间:9月11日—9月23日(休息日照常体检)
现场确认时间:9月24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证书领取时间:11月28日—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和证书领取地点:天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竟陵文学泉道天门市教师进修学校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 5227488,联系人:刘老师。
为便于沟通,认定人员现场确认时请加入指定的QQ群,相关通知及要求将在群内发布,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事宜。
四、申报、认定程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粘贴单栏须粘贴血液化验、胸透检查、心电图检查等体检原始单据)。
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在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728—5237419,联系人:汪医生)进行,体检表在体检中心领取,其他医院体检无效。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需本人携带各项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完全一致)。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仅限天门职业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
(1)内地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本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天门职业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毕业院校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如果是本地学校(天门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但其他条件符合可以在天门申请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如果是外地(非天门地区)学校在读学生或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不能在天门申请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若本科在读已取得专科学历且其他条件符合可以在天门申请认定专科学历对应教师资格;若研究生在读已取得本科学历且其他条件符合可以在天门申请认定本科学历对应的教师资格。
2.认定结果将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或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4.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天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原始标题:天门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jyj/zfxxgk/fdzdgknr/gysyjs/jy/jsgl/202404/t20240402_5146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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