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习近平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既是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务实的实践要求,对于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使小农户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要稳妥推进。当务之急是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桥梁”,克服“亲大农、远小农”的倾向,真正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将千万小农户引领到现代农业的轨道上来,通过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分享乡村振兴的红利。
在中国农业和农村未来的发展中,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