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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的有关要求,现将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参加了11月18日笔试的考生,可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的“成绩查询”专栏(网址: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923)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此次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10分(百分制40分)。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1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洪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对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为1:3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对于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人数比例高于1∶3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详见《洪湖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洪湖市卫生和健康局五楼会议室(茅江大道62号)。联系人:柯红焱;联系电话:0716-2202927。
2、除卫健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9室(文泉东路53号)。联系电话:0716-2216865。
四、资格复审证件材料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须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职位条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主要包括: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四)其他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
五、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一)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真实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所有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取消的招聘岗位
因考生笔试缺考,洪湖市新滩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岗位代码:009004010001)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暨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洪湖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洪湖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x
原始标题: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zwgk.honghu.gov.cn/36680/111220233/t129220233114/434346.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