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针对性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二、增加政策性岗位供给
4.继续实施千名引硕工程和121人才池计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计划新招博士生、硕士生和名校本科生280人,其中企业千名引硕人才180人,121人才池人才10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
5.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人,其中:医疗卫生100人,高职中职及高中阶段教师20人,义务教育阶段和新机制教师130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村)主职招聘10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6.招录一批选调生和公务员。鼓励引导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全市计划招录选调生37人,公务员158人,纳入全省公务员统一考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增至60人,选派到基层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扩大实习见习规模。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4000个以上,接收就业见习300人以上,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9.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新增农村生态文明(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303个(每村1个),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安排,由扶贫资金予以保障。开发主城区、中心集镇社区治理(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150个(每社区2—3个),兜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由所在地比照同类人员进行待遇保障,人社、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基层卫生机构加强对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以上内容摘录自鄂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可查看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