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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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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就业衔接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卫办通〔2023〕5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事业单位拟面向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个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详见《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18年通过湖北省卫健委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集中招募,与宜都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的2023届医学毕业生。

  三、基本原则

  坚持满足事业和工作需要,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17:30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都市卫健局408室(城河大道189号,0717-4830803)。

  3.报名需提交资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在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发布。面试方式、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其他要求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对应聘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综合面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组织考生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综合人员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约定服务年限,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时,符合宜昌市人才单列岗位政策的,按照新进人员可聘用的岗位等级予以聘用,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附件:1.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始标题: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du.gov.cn/wsjs/tzgg/?id=173657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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