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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神农架林区实际,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过时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9月1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神农架林区辖区的中国公民及驻神农架林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要求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师〔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其中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经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视为合格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
5.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医院必须为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申请认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账号登录并报名。符合我区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的选择“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作为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申请人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07教育窗口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19-3337628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来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部分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附件2),体检表需A4纸一张正反打印,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及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进行,有体检合格结论、医师签名并盖有体检单位公章。(体检项目漏检、漏填,体检项目无医师签字、盖章不齐全、无医院明确结论、无体检日期均为无效体检结果)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为神农架林区。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林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林区的非神农架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林区居住证原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网报结束后,林区教育局集中向公安局申请核查有无犯罪记录(仅限松柏镇城区内户籍认定人员,其他乡镇户籍认定人员在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自行开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3.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见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官网(http://jyj.snj.gov.cn/)通知公告栏,咨询电话:0719-3337628。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原始标题:神农架林区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j.gov.cn/zwgk/zc/zfbwj/gsgg/202309/t20230918_4844735.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