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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鄂州鄂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公告

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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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城办文〔2020〕9号)、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3〕90号)要求,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保障社区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6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鄂城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2023年鄂州鄂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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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从事社区网格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街道职位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照片清晰),加分资料(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完成资格确认。

2.加分政策。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应试人员,可在笔试折后成绩进行加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应试人员获得最高职业资格证书计入加分。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加分并提交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原市应急管理局四楼指挥作战室(市中国银行对面,文星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4.准考证发放地点:原市应急管理局四楼指挥作战室(市中国银行对面,文星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面试时均需提供。

(四)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次报名不收取考生费用,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应知应会、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时第一、第二报考志愿以及同意服从调剂的情况进行综合调剂。调剂后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与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通过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查询见网站、公众号有关公告。招考岗位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5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面试入围比例1:3,按考生笔试

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不足1:3,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通过调剂岗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每名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加权计算。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排名办法。考试排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名单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查询见网站、公众号有关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方案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制定,各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派员参与。

2.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核查个人社会信用、核查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拟公示人员名单将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聘用人员,由各街道分配到各社区工作,综合履行社区信息采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巡查上报安全隐患、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协助城市综合管理,为群众提供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社区工作者职责。不服从调剂和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本届换届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纳入社区工作者四类岗位18级的等级序列和薪酬待遇体系,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另外,我区将探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制度,将进入面试人员纳入储备计划,储备有效期1年(计算时间:从下发聘用通知之日起)。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社区专职工作者缺额的,由储备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鄂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7-60858285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7-60896223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城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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