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自主招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是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所在地,承担着湖北省幼教新师资的培养和在职幼儿教师培训的双重任务。
学校拥有三个校区,其中葛店校区(554亩)位于武汉光谷东侧的葛店经济开发区,汤逊湖校区(100亩)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华泰路,附属湖北省实验幼儿园(24亩)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的五年一贯制大专生和高中毕业经过普通高考录取的三年制大专生,现有在校学生6800余人,开设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旅游英语、环艺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特殊教育、早期教育、体育教育和播音与主持等十二个专业。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为了适应学校事业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专职教师原则上本、硕专业一致);
6.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自主招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研究生成绩单、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hbyzrsc@163.com(学校招聘唯一指定邮箱),附件文本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4日16时。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自主招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览表》所列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和心理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书面问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应急心理与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面试入围的重要参考要素。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教学能力,具体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统一指定;应聘音乐、舞蹈、美术教师附加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以现场答题(口头)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个人价值取向、组织计划、沟通协调以及应变反应能力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拟聘人员确定与公示
按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依次递补。体检按照湖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需提交学历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以及其他获奖材料等。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二)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在编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027-87893992
联系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6032
电子邮箱:hbyz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