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笔试最低合格线划定
参照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综合类岗位及卫生类岗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29日(星期四),共计1天。详见《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各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附件1)。
资格复审地点: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48号)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两寸照片3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竹溪县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本人书面承诺可在招聘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核。
5.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7.已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8.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参加者,须出具《委托书》(附件5)。
9.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四、收费标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和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精神,现场交面试考务费50元。
五、其他要求
1.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本单位设置的岗位招聘条件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3.公告发布后及资格复审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资格复审机会。
4.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5.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线上或线下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模板参照附件4)。
6.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有序参加资格复审,避免扎堆复审,如对岗位招聘条件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5月5日发布的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
附件1: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各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xlsx
附件2: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4: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愿放弃声明.doc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原始标题: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306/t20230626_4256922.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