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及分组
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以下简称《面试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上午。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于上午7:10到指定的候考区集合,确认考生身份后进入考生抽签室,宣布面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点名确认,考生将手机、蓝牙耳机、电子手表等含有通讯功能的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再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复核考生证件与考生抽签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方式
面试以无生授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每名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各岗位面试讲课使用教材参考版本详见附件2《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讲课教材参考版本》。
三、面试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生抽签区域,先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相应候考室、备课室及面试考室。
四、面试须知
1.面试考点采取封闭管理,考生进入面试集合点、面试候考期间须佩戴口罩,面试时可不戴口罩。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场。面试前及面试过程中,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高烧及持续咳嗽等情况),应主动报告考务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及时就医。
2.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上午7:10)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抽签室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上交仍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备课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01/小学语文教师和05/初中语文教师组别人数较多,面试可能持续到下午,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6.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且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7.为保证中小学秋季正常开学,招聘单位会根据工作需要联系按综合成绩排序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考生到校顶岗实习、熟悉环境,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时进行,如顶岗实习、熟悉环境的考生在体检或考察环节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联系电话:0719-8319860、0719-8319271。
附件:1.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公告.xlsx
附件:2.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讲课教材参考版本.xls
原始标题: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gxq.gov.cn/xxgk/zc/qtzdgkwj/tzgg/202306/t20230601_424367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