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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低合格线
按照相关规定和招聘公告关于实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的要求,确定此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3.55分。笔试总成绩达到43.55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对象
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片区)、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分组、内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周一、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资格审查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随州市舜井大道41号)。
3.资格审查分组:资格审查分三个小组同时进行。第一小组审查1—210号考生,第二组审查211—420号考生,第三组审查421—630号考生。请考生严格按附件1的分组安排及对应的时间段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内容:以《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四、考生提交材料
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用回形针卡装,并按附件1序号在右上角填写编号。
1.《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各1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如期(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国外学历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农村教师岗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位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登记表》(此表单独上交,一式2份)。
5.曾都区在编教师不能报考。随州市范围内在编人员报考的,所在单位须在《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资格审查登记表》签署意见并盖章,随州市范围内在编教师还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其他事项
1.面试入围初步人选不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片区)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况时,则均作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须对《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登记表》中的填报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诚信承诺栏”手写签名。
3.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带齐《委托书》、所需证件和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面试费50元/人。
5.在招聘过程中,查实考生资格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本次招聘后续的面试公告、总成绩公示、体检考察公告、招聘结果公示以及递补公告等相关事项,均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7.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变更通讯方式的,请及时告知曾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22—3590872。
附件1: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登记表.
原始标题:2023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