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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阅读技巧之案例型材料

  2020湖北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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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湖北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以下是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2020湖北省考行测申论备考资料,供大家复习。

  申论科目不仅和我们机关事务密切相关,而且也是对考生能力的综合考察,特别是对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考察,一直都是这门考试科目的测查重点,而案例型型材料的设置逐渐复杂化、重点化,是近年来命题的趋势。格木教育建议大家一定要掌握好。

  案例型材料是通过热点事例来表达和论证观点,案例型材料涉及面较广,包含“古今中外”各类型案例,何为“古今中外”呢,就是案例往往是古代、现代、国外、国内例子或者故事,这体现了申论材料题材上的广泛性,也是写作的论证方式——“旁征博引”不正是通过各种案例来证明论点的吗。我们可以站在写作人的角度思考,在写作的过程中,案例型材料的信手拈来一定包含着深刻思考,能够被选取的例子一定是能够有力的证明写作人的观点,一个例子不够充分,那么再用一个类似的例子并列论证;两个相似的例子论证力度不够,那么再例举一个反面案例形成强烈对比,以激烈的冲突性证明观点。由此可以看出,例子的选取不是随机的,所有例子的选取都有共性——为了证明写作人的观点,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写作的过程中例子不是重点,古今中外的热点案例虽然吸引眼球,但是也仅仅是辅助性的来证明写作人的观点,观点才是重点!因此,在申论的阅读中,我们一定要明确这一点,要通过重重案例型材料直击写作人的内心——洞察观点本质!

  案例型材料的阅读考察考生的依然是归纳概括的能力,这要求我们能够通过现象看到本质,通过个例看法泛例,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因此,案例型材料运用的方法就是快读法,要去关注事例前后的总结性或表明观点的句子,这些句子往往具有高度概括性,对案例进行了归纳概括,就是你作答的要点。但是有一些案例型材料没有总结性观点句子,只呈现给我们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个案例型材料给我们的启示就需要通过对案例进行归纳概括、自我总结,测查考生综合概括的能力,这种阅读理解能力可以通过运用阅读的方法技巧,配合训练阅读掌握。

  案例型材料是申论考察的重点和难点,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起来,在平时的复习当中,关注案例型材料,通过大量的阅读和训练逐渐总结出处理案例型材料的方法技巧,格木教育愿助考生一臂之力!

  以上就是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阅读技巧之案例型材料”,更多湖北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可访问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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