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初步确定19个岗位78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安排:202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园艺路168-3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平台打印)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5月17日17:30前)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5月19日前完成。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
5.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3—5282432
邮箱: hazcyc@163.com
附件1: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4日
原始标题: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zf.gov.cn/zwgk/public/6636844/985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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