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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等18家机关(单位)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选调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18家市直机关(单位)共38个选调计划,具体情况见《石首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18年度录用,具有最低五年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报考);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根据当前我市干部队伍实际,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职位数(N+1),即可进行公开选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N+1(N为选调职位数),则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30—4月19日17:30;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石首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样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参公在编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并及时将参加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给市委组织部。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组织公开选调考试
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其中: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N+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地点由各选调单位单独通知考生。
(四)考察
各选调单位对拟录用人员按N+1进行考察。各选调单位在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考察,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组织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考察情况,各选调单位在2023年4月25日前等额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并由选调单位组织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列入拟选调人选。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各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综合成绩排名、体检情况及选调职位要求,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确定好拟选调正式人选,并将结果在2023年4月27日前及时报市委组织部。
2.公示。报市委同意,经部务会研究,2023年4月28日前,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在分别在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选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反映或者有举报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按人员管理权限办理试用通知。对有举报反映查证属实影响选调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在原单位领取。
(八)办理正式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调调动手续。
如试用人员已在选调单位挂职工作满3个月以上,经选调单位组织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可不再进行试用,直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试用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呈报书面鉴定材料,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不予选调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出现不予录用选调试用人员的,不递补试用。
四、纪律监督
2023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16-7286590;市委组织部12380。
五、其他
石首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