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我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0-60名。具体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诚信;
2.在国内或国外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外籍博士后参照学校同类在站博士后政策执行;
3.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相近或者一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能够保证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二、招收类型
(一)学校自主招收类型
1.计划内博士后
招收对象为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毕业且综合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基金的、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或青年基金的、或获批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或出站考核达到“优秀”考核等次的博士后,出站时可直接聘用到我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出站留校的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2.联合培养博士后
面向社会招收学校与企业工作站联合培养的企业博士后。
具体要求及薪酬待遇以企业工作站招收简章为准。
(二)依托国家项目招收类型
主要招收海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或学科)的博士毕业生或其他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毕业生。
1.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立特别资助(站前)资助项目,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对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的研究实施资助。全国资助人数计划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2020届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资助。申报时间2020年2月-3月中旬。
2.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范围内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2020届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资助。申报时间2020年2月-3月中旬。
3.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
资助400名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申报时间2020年1月15日-9月15日。
三、在站聘期
博士后聘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特殊情况经批准延期的,薪酬经费由合作导师或个人自筹解决。
四、薪酬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年薪20万起(税前);
2.科研启动费5万元;
3.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享受我校在职职工其他福利待遇。
依托国家项目(特别资助<站前>项目除外)招收的博士后待遇按相应项目文件执行。博士后在站期间同时获批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的,按就高原则兑现其待遇。
(二)政策待遇
1.中期考核优秀和良好者享受学校5000-10000元博士后奖金。
2.博士后进站时可参加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3.在站期间可按教师系列专职科研岗申请长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评定。
(三)生活待遇
1.按学校政策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并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2.博士后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但不可迁移户口,可到设站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职工同等待遇办理。
五、招收时间与联系方式
我校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择优录用,额满为止。申请者请直接与相应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联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全年有效,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子加盟我校博士后队伍!
附件:2020年长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联系方式.docx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