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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工业大学法务工作专业人员招聘启事

   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度法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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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度法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法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含科研院所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全日制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法务工作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职责

  
1.参与学校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法制办日常工作。

  
2.审核、规范学校合同等法律文件,草拟学校管理运行中的有关法律文书。

  
3.负责学校内部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内部法律支持、咨询。

  
4.参与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

  
5.负责协调管理学校法律顾问事务工作,跟进学校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统招法学专业(含法律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在本省内第一批次招生院校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不含专升本);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三)具有律师资格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20年1月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或有高校法务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或有法务工作经验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申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but.edu.cn)进行报名,同时也可以通过449821448@qq.com招聘邮箱投递,邮件主题为“法务工作专技岗应聘—毕业学校+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该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初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现场确认时,携带的资料包括: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六)级英语证书(或考试成绩)、其他各项专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等原件。

  
(三)组织考核

  
成立学校法务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笔试考核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学校办公室全面统筹本次考核工作并负责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拟定,报人事处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

  
(五)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和试用的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六)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对本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报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学校办公室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学校办公室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449821448@qq.com;

  
电 话:027-59750013;

  
联 系 人:刘老师。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王老师

  
(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四)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hr.hbut.edu.cn

  
学校办公室网页:https://office.hbut.edu.cn/index.htm

  


湖北工业大学

  


2020年3月3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人事考试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brsks.cc/?id=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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