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湖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全省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育教学需要,2023 年,全省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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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 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 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 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 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 月1以后出生)。对报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 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 公布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 一 的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 一 笔试、市(州)综合统筹、
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 一 )网上报名 (2023年3月15日至21 日 )
1.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 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 进行,报名费参 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每 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 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 日17:00 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 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 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岗位报名。
4. 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2023年4月22 日 )
1. 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 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 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 绩×30%。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 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 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 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 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2.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 - 17: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 三 ) 面 试
1. 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 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 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
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 面试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 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见附件1),确认为面 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 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 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 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各 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人社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需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考官的抽选、题
本制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县 (市、区)将面试工作方案及《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 聘面试安排登记表》(见附件2)、《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 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表》 (见附件3)于面试前 一 周报市(州)教育、人社部门核准。
4. 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 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 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 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 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 用由考生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 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 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