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全县11家县直机关(单位)13个公开遴选职位共24个计划。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一)遴选范围
宣恩县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在本县乡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经历可累计计算),选调生在乡镇服务期需满3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的;
(4)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经所在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报考者本人持《2019年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到宣恩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行政办公大楼736室)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宣恩县委组织部、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遴选机关(单位)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可以进行公开遴选的下步程序。
(三)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能力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8:45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宣恩市民之家五楼会议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所需的用具请考生自带。
(2)面试:各遴选职位面试人选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各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 3:1的,经遴选机关(单位)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可以进行公开遴选的下步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宣恩县委组织部、遴选机关(单位)及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宣恩县委组织部与遴选机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因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遴选职位要求,宣恩县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
附件1 2019年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2019年宣恩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宣恩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