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实验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实验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性格开朗,身心健康,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20年1月1日),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培养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双证),且本科须为在本省内第一批次招生院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不含专升本)。
(二)具体岗位要求
1.路基路面实验室:本科为土木工程专业,硕士专业为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土木工程实验经验或工程检测经验优先。
2.资源与环境工程实验室:本科及硕士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操作大型实验仪器经历优先。
3.建筑技术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本硕均为建筑学专业,有一定的建筑模型制作经验,建筑声、光、热实验基础,能熟练使用建筑物理基础仪器设备。
(三)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but.edu.cn)进行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20日,联系电话:027-59750500。同时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 445995897@qq.com。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实验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三)组织考核
成立实验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笔试考核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全面统筹本次考核工作并负责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拟定,报人事处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
(五)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和试用的形式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六)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对本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由人事处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人事处、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27-59750175;联系人:王老师
2.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7-59750500;联系人:黄老师。
3.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五)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 http://zhaopin.hbut.edu.cn;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网页:http://tj.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