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发布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十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和《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博士人才不受专业、年龄、指数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后能够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十堰市(含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十堰市2023年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简历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到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或将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050051189@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试岗。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岗程序。试岗含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等,试岗考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对考试考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即:考试考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比大于1:1),组织结构化面试。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即:考试考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比等于1:1),组织综合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十堰市人民医院官网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由医院统一免费组织体检,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采取函调、档案考察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六)院党委会审定、公示。医院人力资源部将面试评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汇总,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提出拟招聘人选。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十堰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七)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十堰市人民医院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十堰市人民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19-8637029(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附件1:2023年十堰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十堰市2023年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