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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延期的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经研究,定于12月7日(周三)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11月14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114人,名单详见11月14日《资格复审公告》附件。
二、关于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安排。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资格复审采取考生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错峰复审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资料提供。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证明(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7、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8、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考试费,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县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出具。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1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错峰进行资格复审,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5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4285878
附件1: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xls
附件2: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